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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BROKERS & AGENTS
致持有酒店資訊的不動產公司
本公司為專注於酒店・住宿設施的買賣仲介與顧問公司。買家範圍不限於日本國內的投資者與事業公司,海外資本亦納入設計。除提供物件資訊外,「希望查核此案件」的單獨調查委託亦予承接。
WHAT WE LOOK FOR
希望您帶來的資訊
無論營業中、停業中或尚未開業皆可,用地與可改造素地亦在範圍內。越是難以處理的案件,越歡迎先與我們聯絡。
- 酒店・旅館・簡易住宿設施(營業中/停業中/未開業)
- 酒店用地、開發計畫中的案件、已取得建築確認但未開工的案件
- 可望變更為酒店用途的建築(辦公室・宿舍・員工住宅・醫院・商業大樓)
- 需承繼營運委託合約・FC 合約的案件
- 含租賃地權、區分所有、共有持分的案件
- 舊耐震標準、大規模修繕未完成、合規性存在爭議的案件
- 除實物外,以信託受益權・SPC 持分・股權轉讓(M&A)為前提的案件
- 尚未產生收益,或已停業僅承擔固定成本的案件
因「住房率下滑」「營運合約尚未解除」「合規性存疑」而被擱置的案件,正是本公司的專業領域。酒店的價格取決於營運的設計,而非建築本身。我們將連同這一點一併評估。
WHAT WE DO
我們承擔的範圍
面向潛在買方的接洽
買家範圍不限於日本國內。除日本事業公司、私募基金、REIT 與個人富裕層外,亦依案件特性對以亞洲為中心的海外資本設計推介名單。
- 國內外買家層事業公司/私募基金/REIT/家族辦公室/酒店營運公司/個人投資者。
- 五語種資料整備重構為海外投資者可作出判斷的形式(英文資料,含日本交易實務、許可與稅務要點說明)。
- 推介對象事先確認先行提示候選名單,僅向貴司確認的對象推介。亦接受排除指定。
快速判斷
酒店案件常被認為審查耗時,但初步判斷可以很快提出。
- 初次回覆原則上 48 小時內先行答覆「是否為可對接買家的案件」。
- 初期資料僅需 5 項所在地/客房數/結構與建成年份/近期住房率・ADR・GOP/營運形態與期望價格。
- 保密協議當日對應貴司格式或本公司格式皆可。
調查受託
「希望查核此案件」之委託,可在不以仲介為前提的情況下單獨承接。成果物將以貴司可直接向客戶提交的形式交付。
- 價格判斷(價格區間)以收益還原、交易案例、重置成本三個面向構建價格區間,並明確列示前提。
- 收支解讀重新構建部門收入、人事費、水電燃氣、FF&E 提存與營運費,得出合理之 GOP 與 NOI 水準。
- 競爭與市場查核梳理商圈需求結構、競爭供給與價格帶、未來供給,驗證假定 ADR 與住房率之合理性。
- 費用與期間依範圍於著手前報價。僅價格判斷約需 1〜2 週。
以項目團隊應對
交易前後所需判斷之論點,可於本公司內一併處理。
- 營運的設計以營運公司選定、合約形態(租賃/MC/FC)重組為前提之價格構建方式。
- 許認可旅館業法、建築基準法、消防法相關論點之整理。
- 出場在呈現買家之投資回收與出場路徑後再提出價格。
資訊管理
酒店之出售檢討,可能引發員工動搖、交易對象流失並影響住宿預訂。
- 不直接接觸賣方・買方絕不進行繞過貴司之談判。
- 揭露範圍之分段設計以無名推介/簽署保密協議後之有限揭露/實地看屋三個階段管理。
- 不轉發予他方未經貴司同意,絕不將所提供資訊轉予第三方。
OUR COMMITMENT
對元付公司的承諾
我們不宣傳報酬加成。超出日本宅地建物交易業法報酬告示的支付,無論名目為何均屬違法。因此我們只寫能夠遵守的事項。
- 不壓低報酬。依宅地建物交易業法報酬告示之金額,如實支付
- 不事後變更條件。已提出之條件,不會在簽約前夕下調
- 買方報價附資金證明。是否需要貸款特約,最初即予明示
- 不直接接觸賣方・買方。一切經由貴司往來
- 婉拒時亦說明理由。不會以「再研究」擱置
- 再次出售時優先洽詢。本公司參與過之物件再度出售時,優先聯絡提供資訊之公司
PROCESS
推進方式
可自無名資訊開始聯絡。
提供資訊
表單・郵件・電話皆可。以不特定案件之範圍提供亦無妨。
初次回覆
答覆「是否為可對接買家之案件」。原則上 48 小時內。
簽署保密協議與詳細揭露
僅於推進時進行。貴司格式亦可。
向買家推介
取得貴司對推介名單之確認後方才行動。
條件談判・簽約・交割
除價格外,交割時期、契約不符責任、營運承繼、員工安置亦一併協調。
IMPORTANT
關於信託受益權案件中本公司的立場
- 本公司資格 本公司為日本宅地建物交易業者(大阪府知事(1)第65301號),未取得金融商品交易業登記。
- 本公司不從事之行為 依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不動產信託受益權屬於「視同有價證券」。其買賣、交換之仲介、代理及行紀須取得第二種金融商品交易業登記,故本公司不從事上述行為,亦不就此收取任何報酬。
- 本公司從事之行為 於採用信託受益權架構之案件中,本公司並非交易之仲介人,而係以顧問身分對作為標的之不動產及營運事業之資訊進行查核與整理——包括標的現況確認、收支及市場分析、營運合約內容確認、揭露資料整理等。
- 需要仲介時 如確需就受益權本身進行買賣仲介,本公司將介紹已取得第二種金融商品交易業登記之業者,本公司僅承擔調查與分析之角色。
- 報酬 上述顧問報酬係調查分析業務之對價,按業務內容與範圍另行報價。本公司不採用以信託受益權買賣成交為條件之成功報酬方式。
就實物不動產(現物)之買賣,本公司作為宅地建物交易業者按通常方式提供仲介服務。各案件之合法推進方式,必要時將取得律師等專業人士確認後進行。
F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