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VICE LINES
服務項目
出售目標評估・估值
我們將以書面形式提供「若現在出售,價值多少」。此服務對業主免費。
我們的特點是提供一個價格區間,而非單一數字,以顯示在不同假設條件下價格的波動範圍。由於酒店價格會因營運前提而大幅變動,我們將分析「在何種前提下,價格會是多少」。
- 評估方法我們從收益還原法(DCF・直接資本化)、交易案例比較法、重置成本法三個面向進行評估。
- 成果預期價格區間、影響價格的關鍵因素、潛在買家群、可行交易架構、預期時間表。
- 預計時程大約1至2週,視資料齊備程度而定。
酒店買賣仲介
作為不動產經紀業者,我們可代表賣方或買方進行買賣仲介。
報酬將在不動產經紀業法(Real Estate Brokerage Act)規定的上限範圍內,並於簽訂仲介合約時明確告知。
- 出售仲介從初步洽詢規劃、資料準備、談判,到簽約及結算,我們提供一站式服務。
- 取得仲介從根據投資標準尋源、條件談判、盡職調查協調,到結算,我們全程負責。
- 交易形式我們處理實物資產、信託受益權、SPC股權・匿名組合出資權益、公司(股權)轉讓等交易形式。
買家尋源/資本媒合
我們不將買家群體侷限於國內。除了國內的企業、私募股權基金和REITs,我們也為以亞洲為主的海外投資者設計洽詢對象。
- 洽詢對象規劃我們根據案件的規模、地點和架構,確定應接觸的目標群體。也接受排除指定對象。
- 階段性資訊揭露我們依循匿名洽詢 → 簽署NDA → 有限度揭露 → 現場考察的順序管理資訊。
- 針對海外市場的翻譯我們將整理英文資料,並重新編排,使其包含對日本交易實務、許可證和稅務議題的說明。
市場調查・可行性驗證
我們整理商圈的需求結構、競爭酒店的供應與價格帶、未來供應、季節性,並建立預期ADR、入住率和收支前提。
不僅用於評估現有酒店,也用於開發計畫的可行性驗證。
- 需求面商圈需求結構、國際旅客/國內旅客、商務/休閒、季節性與週中波動。
- 供給面競爭酒店的客房數・價格帶・等級、未來供應、品牌重塑趨勢。
- 輸出成果預期ADR・入住率・RevPAR、各部門收支、GOP/NOI的預期區間。
營運商選擇・營運合約審視
取得或出售後,誰將如何營運?營運框架本身就是價格的前提。
我們提供租賃/管理合約(營運委託)/特許經營/自主營運的比較,並協助介紹和媒合適合案件的營運商。
- 營運模式比較比較風險與報酬的承擔方式、租金・費用水準、合約期限與解約條件。
- 營運商介紹我們將介紹適合資產類型・規模・區域的營運商,並規劃條件談判的場景。
- 現有合約處理出售時是連同營運合約轉讓,還是解除合約以空置狀態交付?我們將整理其對價格、買家群體和時間的影響。
重新定位・用途轉換規劃
是維持現狀出售,還是納入業態轉換・品牌重塑・用途變更後出售?有些案件透過規劃可改變買家群體和價格。
- 業態・等級轉換驗證轉型為住宿主導型、品牌重塑、改變客房配置以改善收益的可能性。
- 用途轉換從辦公室・住宅轉為酒店,或從酒店轉為其他用途。從建築基準法(Building Standards Act)、消防法(Fire Service Act)和許可證的角度確認可行性。
- 開發規劃酒店用地規劃、附帶開發計畫的出售考量。
盡職調查支援・實務協調
盡職調查應對、資料準備、專家協調。特別是在海外投資者首次取得時,我們擔任日本交易實務的翻譯角色。
- 盡職調查協調我們負責物理、法務、財務、營運等各項盡職調查的專家安排與進度管理。
- 資料準備揭露資料整理、Q&A統一管理、資料室運作。
- 專家協作我們負責與司法書士(Judicial Scrivener)、稅理士(Tax Accountant)、不動產鑑定士(Real Estate Appraiser)、律師(Lawyer)進行協調。
SPOT ENGAGEMENT
關於僅委託調查服務
我們也接受不以仲介為前提的單次調查與顧問服務。將根據範圍和內容個別報價。
第二意見
我們將以第三方立場,驗證其他公司仲介案件的價格合理性及可能被忽略的風險。
可行性驗證(FS)
針對酒店開發計畫,我們將驗證需求・競爭・收支前提,並整理判斷可行性的依據。
投資組合整理
若持有多個物業,我們將整理持續持有・出售・用途轉換的優先順序。
本網站所載之調查・分析,僅為提供決策參考資訊,不構成不動產估價、稅務・法務・會計相關建議。若需估價,請洽不動產鑑定士(Real Estate Appraiser);若需稅務・法務判斷,請洽稅理士(Tax Accountant)・律師(Lawyer)等專業人士。
IMPORTANT
關於信託受益權案件中本公司的立場
- 本公司資格 本公司為日本宅地建物交易業者(大阪府知事(1)第65301號),未取得金融商品交易業登記。
- 本公司不從事之行為 依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不動產信託受益權屬於「視同有價證券」。其買賣、交換之仲介、代理及行紀須取得第二種金融商品交易業登記,故本公司不從事上述行為,亦不就此收取任何報酬。
- 本公司從事之行為 於採用信託受益權架構之案件中,本公司並非交易之仲介人,而係以顧問身分對作為標的之不動產及營運事業之資訊進行查核與整理——包括標的現況確認、收支及市場分析、營運合約內容確認、揭露資料整理等。
- 需要仲介時 如確需就受益權本身進行買賣仲介,本公司將介紹已取得第二種金融商品交易業登記之業者,本公司僅承擔調查與分析之角色。
- 報酬 上述顧問報酬係調查分析業務之對價,按業務內容與範圍另行報價。本公司不採用以信託受益權買賣成交為條件之成功報酬方式。
就實物不動產(現物)之買賣,本公司作為宅地建物交易業者按通常方式提供仲介服務。各案件之合法推進方式,必要時將取得律師等專業人士確認後進行。